三轮车停靠路边被人掀翻 经人民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2019-10-09 10:26:36          来源:岳塘新闻网 | 编辑:admin | 作者:张定强 邓莎 陈琳         

岳塘新闻网10月9日讯(通讯员:张定强 邓莎 陈琳)近日,岳塘区联合调委会驻书院路派出所人民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因在路边违规停放三轮车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19年9月22日清晨,艾某驾驶小车从岳塘区友谊学校门口往建设南路方向缓慢行驶,驶出不到三百米,被路边停放的一台货运三轮车挡住了去路。艾某连按几声喇叭,不见有人过来。下车准备推开三轮车,发现已上锁,大声喊了几声,也无人响应,无奈之下艾某只能在车旁等候。大约20分钟后,艾某再次大声呼喊:“这是谁的车?”可现场还是无人回应。艾某一气之下掀翻三轮车。听到声响,三轮车车主黄某迅速从路旁的一家包子铺出来,指责艾某掀翻自己的三轮车,艾某看到黄某更加来气,上前推倒黄某,路人见状赶紧报警。

民警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后,将艾某与黄某带至驻所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员查看了黄某的伤势,在确认无需到医院治疗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艾某认为他在路旁等了近30分钟,而黄某就在路边的包子铺,直到他掀翻车黄某才出来,黄某完全是故意的。黄某则称自己去了卫生间并没有听到艾某的呼喊。双方都觉得委屈,请求调解员主持公道。调解员适时向黄某指出,随意将车停在路边阻碍他人通行属于违规停放;同时也批评了艾某损物、伤人的错误行为,并告诫艾某遇到类似情况应通过报警、城管乃至社区等合法途径排除妨碍,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分析,黄某认识到此次纠纷是由于自己违规停放车辆引起,而艾某也反省自已的冲动行为对黄某造成了伤害。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艾某一次性赔偿黄某医疗费、修车费等;双方相互道歉,互不追责。协议当场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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